撰稿:马征
2019年8月29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白玛赤林率领的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组,就我省关于可再生能源法的贯彻落实情况举行座谈会。会议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陈克恭主持。执法检查组一行听取了甘肃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业汇报,与各级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和专家学者座谈,周剑平所长代表我所在会上做汇报发言。
周剑平所长首先简要概述了我所的基本情况,随后结合《可再生能源法》,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产业示范、新产品开发、可再生能源知识和技术推广、工程服务和国际化应用等方面汇报了我所在可再生能源领域40年来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成绩离不开省委省政府和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与帮助。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周剑平所长谈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最后,为完善我国《可再生能源法》,周所长提出了6点明确的意见和建议:
1. 建议在《可再生能源法》修改中明确:对高耗能和高污染企业实行更加严厉的监管,和征收相关排放或污染治理税,补贴清洁能源生产企业或消纳单位和个人,降低可再生能源的市场价格。
2. 建议在《可再生能源法》修改中明确补充: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储能材料和技术的研发,从法律上、政策上确定储能在可再生能源中的重要地位和市场定位。
3. 建议在《可再生能源法》修改中明确:进一步鼓励使用低碳建筑、生产和使用建筑分户采暖节能计量设备,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鼓励建造太阳能采暖建筑和各种节能建筑。
4. 建议在《可再生能源法》修改中明确:进一步鼓励研发生产各种新型太阳能小产品,推进和普及太阳能产品,满足各类市场的各种需求。
5. 建议在《可再生能源法》修改中明确补充:鼓励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准备、产能的国际合作。
6. 建议在《可再生能源法》修改中明确:甘肃是我国重要的太阳能、风能产业基地,但新能源的研发平台大部分在东部,我们也建议:国家在甘肃建设“新能源综合技术开发基地”,把此基地按照国际标准打造成一个资源、技术、人才聚集高地,这样才能解决这资源人才不倒流到东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