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人才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我单位决定采取公开考核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简介
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创建于1978年,2005年由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和中国政府共同批准建立“国际太阳能技术促进转让中心”,2006年由省委省政府批准为正厅级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太阳能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国内外技术合作与培训、新产品的研发与工程咨询检测、太阳能技术促进与成果转让等,是国内最早成立的太阳能专业研发机构之一、中国“南南合作网”的主要创始成员单位、亚太地区太阳能研究与培训中心、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国家科技部授予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甘肃省科普教育基地,拥有甘肃省太阳能利用重点实验室、甘肃省太阳能民用产品行业技术中心、甘肃省低碳建筑工程研究中心、甘肃省太阳能资源利用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等5个省级创新平台和太阳能光伏组件及相关产品中试车间、2个试验示范基地。
研究所作为国内较早成立的太阳能专业研发机构,是国家和世界能源转型战略的推动者,可再生能源技术、特别是太阳能技术和解决方案的提供者、推广者,国家能源安全和低碳化的倡导者。在太阳能光伏光热一体化清洁供暖技术与应用、智能化太阳能光伏利用集成技术、先进能源材料、太阳能低碳建筑、太阳能光催化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太阳民用产品、生物质能源等方面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全国绿色建筑创新二等奖1项、省级科技进步奖10余项;在国际培训、国际科技合作交流、“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通过承办国家商务部、科技部、发改委、外交部等国际援外培训班等,为五大洲的130余个国家培训太阳能技术人员和官员2500余名,获“中国援外奉献奖”、“人民友谊贡献奖”等荣誉称号;积极推广示范太阳能技术和产品,助力助推甘肃省“乡村振兴”和新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荣获全省“脱贫攻坚帮扶先进集体”、“生态产业先进单位”、“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称号。。
二、招聘专业方向
(一)博士研究生
太阳能热利用、光热发电、光伏发电方向
储能、燃料电池方向
新能源电力系统运行与控制方向
热能与动力工程方向
供热通风及空调工程方向
能源互联网方向
智能化方向(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新能源器件方向
氢能方向
(二)
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
热能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清洁能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3.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
4.年龄条件:不超过35岁,条件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
四、人才引进待遇
1.工资福利。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所内绩效工资及各项福利。
2.职称职务待遇。按照现行甘肃省相关政策,没有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工作满两年后经单位考核可定副高级职称;没有中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工作满三年经单位考核可定中级职称。
博士研究生其他待遇:
1.安家费15万元。对引进人才取得“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的,可申请享受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20万元安家费。
2.给予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特别优秀者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科研启动费可不设上限。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兰州市城关区人民路20号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组织人事处407室)和邮件报名(报名邮箱:gnerirs@163.com)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考生需报送的材料:1.各类证书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应届博士毕业生可凭所在院校证明报名。2.填写《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申请表》(具体见附件)。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考核
资格复审与面试考核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核流程,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现场答辩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所学专业基本知识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判。考核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地点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有工作经历者到其原单位进行考察;国外留学人员,与相关部门协调,对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应聘者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颁发授予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证在公示期内尚未授予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授予学位证明。国外留学人员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学历认证书。
(四)体检、公示、审批、备案及聘用
1.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单位组织人事处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并指定专门医院统一组织体检。2.公示。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将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3.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主管单位进行审批。4.备案。审批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5.聘用。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转入等相关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一)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必须在入职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未能在最终时限取得相关证书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二)对拟聘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度(有正式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三)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全程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存在异议,可向纪检部门反映。
(四)本公告长期有效。
网 址:http://www.gneri.com.cn/
报名邮箱:gnerirs@163.com
咨询电话:0931-8386607
监督电话:0931-8384381
附件:
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