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兰州市城关区科技街183号房屋公开招租项目 |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8月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8月10日 |
房屋地址 | 面积 | 挂牌价(年租金/元) | 保证金(元) | 租赁现状 | |
兰州市城关区科技街183号 | 90㎡ | 120000 | 5000 | 目前存在不定期租赁,成交后现承租方同意30日内无条件腾退房屋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方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竞价。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租赁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房屋招租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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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标的房屋租赁期限为叁年(起租日为房屋交付日),以房屋现状租赁,租金年付,租赁押金为两个月房租,实行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屋租金及租赁押金,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可转为第一年的租金。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2.意向承租方企业的,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意向承租方须无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
标的 交割 |
由出租方协调现承租人向成交的承租人交割。 |
承租方确定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公告期: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0日17:00止; 2.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承租人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承租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屋租金及租赁押金,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款项在5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4.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如承租人不能按本次租赁规(约)定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6.承租人装修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且装修和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对房屋造成损害,且装修装饰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所有装修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满后,若原承租人不再取得承租权不再续租,原承租人在不破坏房屋主体装修的前提下,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10天内对可移动的设备及物品自行搬运,逾期不进行搬离的,归出租人所有。 7.租赁标的房屋的水、电、气、热、物业等费用由承租人按时交纳,其它费用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8.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出租人及有关部门咨询。意向承租人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房屋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9.其他详见《房屋租赁合同》等待签文件。 |
交易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保证金交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交易报名 |
报名 时间 |
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0日17:00止 | ||
报名 手续 |
1.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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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租赁保证金按对应标的交纳,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7:00,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收取保证金的账户信息请联系项目联系人获取。 2.未承租者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租赁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及《房屋租赁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①在竞价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承租方通过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及《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造成出租方损失的。 (4)意向承租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故意泄露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承租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租赁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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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公开挂牌 | 增加幅度(元) | 1000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出租人将于2023年8月5日9时至2023年8月5日12时(延时的除外)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路20号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309办公室组织公开竞价 |
咨询联系人 | 马工 |
咨询电话 | 0931-8386009,13389336336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9:00-17:00(节假日除外) |
咨询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路20号 |
其他 |